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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汽车强制报废条件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3-12-13 10:39        浏览量:11964

鞍山汽车强制报废条件就是汽车到达了一定的使用年限,或者因为其他的什么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了车辆的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的低劣,并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食物有保质期,商品有保质期,交通工具也一样。汽车也有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汽车在使用或行驶一定公里后,由于零部件和各总成的磨损、自然老化和汽车技术使用水平等原因会造成整车性能下降,使用成本增加,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加大。国家将强制车辆报废,使此类车辆不能再上路行驶。那么鞍山汽车强制报废条件是什么呢?

鞍山汽车强制报废条件有:

一、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二、各类机动车行驶里程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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